为了进一步推动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学习和实践,树立良好的榜样作用,特制定本评优办法。该办法旨在表彰在学术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激励全体学生努力向上,追求卓越。
一、评选原则
1. 公平公正:评优过程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评选。
2. 注重实际:评选标准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兼顾学术成就与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3. 激励先进:通过奖励机制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整体学习氛围的提升。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1. 评选对象:所有注册并完成一定学分的在校学生均可参评。
2. 基本条件: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或进步显著;
- 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 在科研创新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三、奖项设置
根据学生的不同表现特点,设立以下几类奖项:
1. 优秀学生奖:授予学习成绩优异且综合能力较强的学生。
2. 进步之星奖:表彰那些在学业上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
3. 社会实践先锋奖:奖励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的学生。
4. 科技创新达人奖:颁发给在科技发明创造方面有所建树的学生。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班级辅导员处。
2. 班级推荐:由班主任组织班委会对申请人进行初步筛选,并向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
3. 学院审核:学院成立专门评审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公告:将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五、奖励措施
获得荣誉称号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同时其事迹将被收录进学院荣誉档案库,作为今后升学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相关规定时,须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方可执行。
通过以上细则的实施,我们相信能够更好地促进我校网络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希望每一位学子都能从中受益匪浅,在未来的道路上越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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